铁血辩论军事主题→中国应该制订德律吗?
中国应该制订德律吗? [进入铁血论坛即时讨论]
正方观点数:48 支持票:60
反方观点数:45 支持票:24
应该.制订和法律同级别的德律,和法律相辅相成
不应该,这样会让司法程序更难施行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末页]
henaiheng

头衔: 小试牛刀
积分: 50
81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ytwind的发言:
人有德,众人服之,国有德,诸侯顺之.无德者,无以长继.眼下,国家正在大力构建诚信社会,并在金融领域筹划建立中国特色的公民\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并尝试与国际通行方式接轨,这些都是比较常规的循序渐进的做法,对于提高国民素质作用有限,如果我们能够以法律的形式界定一步德律,这对于短时间内如1到3年时间,大幅度提高国民修养是有好处的,总体看来,现在人心浮躁不古,道德沦丧普遍,从道德社会论,现在是道德上的乱世,乱世用重典,祖宗祖训不可不记.

赞同啊,现在的社会自从文化大革命之后便出现了道德观的混乱及断层,所以很有必要加强道德方面的引导
  2006-11-8 22:17:08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战神2008

头衔: 默默无闻
积分: 0
82
发帖心情 有时封建社会如果杀了个该杀的人都不会被杀头的,为何在如今却还要杀人偿命?
  2006-11-8 23:09:24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wayne555www

头衔: 辩论高手
积分: 2893
83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ytwind的发言:
人有德,众人服之,国有德,诸侯顺之.无德者,无以长继.眼下,国家正在大力构建诚信社会,并在金融领域筹划建立中国特色的公民\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并尝试与国际通行方式接轨,这些都是比较常规的循序渐进的做法,对于提高国民素质作用有限,如果我们能够以法律的形式界定一步德律,这对于短时间内如1到3年时间,大幅度提高国民修养是有好处的,总体看来,现在人心浮躁不古,道德沦丧普遍,从道德社会论,现在是道德上的乱世,乱世用重典,祖宗祖训不可不记.

同意,应该制定相应的所谓的“律”,但是能不能不叫“德律”?搞的我以为是德国模式的法律的简称,真是晕菜!
  2006-11-10 16:33:00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tyx1968

头衔: 崭露头角
积分: 556
84
发帖心情 要搞法制,才是治国的根本。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道德规范,要允许社会多元化,只要尊章守法就是好公民。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2006-11-13 15:26:10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gaolongtao

头衔: 辩论好手
积分: 854
85
发帖心情 道德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具体到法律上的
比如 公交让座,有需要的人完全可以主动要求别人让座,如果不让,就可以告他,让他接受德律的处罚

当然,如果你的街上满是尘土,空气污浊不堪.那就不要要求人家不要随地吐痰了
  2006-11-17 19:12:40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日人是人日国是狗

头衔: 默默无闻
积分: 0
86
发帖心情 楼主的观点,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我希望大家想到另一点,如果有人就此来逃避法律的制裁而为自己赢得民声呢?比如一个势力强大的地方豪强,暗地里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明面上却杀富济贫为民伸冤,那么当他在民间的声望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不就可以走上张角的老路,扯旗造反了么?其实,德律就是把法律的强大力量赋予了百姓,同时也赋予了野心家们,等到他们尾大不掉的时候,社会必乱。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民国期间山东有一个所谓的“侠盗”叫燕子李三,他被传说是杀富济贫锄强扶弱的典范了,在民间享有很高的威望,特别是广大无产阶级中间,更是盛传他的“英雄事迹”,但是实际上呢?他不过是个匪盗而已。说他劫富,这没错,但济贫就不甚实际。现在我们一想就明白,穷人哪里有什么值得他“光顾”得实力呢?他是个只爱黄金的小人而已。只是顺应了当时的民情,成为了“英雄”。这也就是我说为什么不能有德律的原因。
  2006-11-18 16:13:50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xuexxp

头衔: 默默无闻
积分: 0
87
发帖心情 法律是强制的,道德是主动的.如果制订德律,其实还是法律
  2006-11-26 14:40:11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tiexuezhe

头衔: 崭露头角
积分: 250
88
发帖心情 曾经看到这么一篇文章,讲的是在一个城市,有个人担心自己的老婆出轨,用一把锁子锁住了老婆的下身,结果法院量刑时左右为难,判重罪吧,他只是伤害了老婆的身体而没干别的,从轻吧,群众一致反对,要求重判。

我想说得是,有时候道德犯罪绝对死上十遍也是轻的,可对照法律却只是区区的几年牢,道德法 应该立了,舆论监督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
  2006-11-28 17:04:04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么么

头衔: 小试牛刀
积分: 50
89
发帖心情 中国没必要改善法律
是有些人认为权大于法
  2006-11-29 23:55:26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yarn

头衔: 崭露头角
积分: 632
90
发帖心情
 以下是引用自由的乌鸦~的发言:
更本不可能,这种观念完全是错误的,妄图以德治国是一种完全错误的思想。首先,你所谓的独立于法律之外的“德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如果是“律”,那么本身就是“法律”的一部分,何谓“德律”?

如果是讲:在司法实践中要考虑道德,那么,司法实践本来就要考虑社会公正、人们的道德观念等因素,何须你特意去制作什么“德律”?看来你对于法律的基本原则完全缺乏了解。

如果是在法律之外再制定一个“德律”,那么它是否有“惩罚”的功能?如果有,它不就是法律吗?如果没有,他不就是“公民守则”、“道德规范”之类的东西吗?这些东西已经有了,何须你特意去制作?

更何况,“道德”的特点就是带有极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更本就不可能制定成什么“律”。“律”是道德的底线,是道德败坏到政府不得不干预的地步,而道德的弹性就太大了,强盗跟同伙之间还要讲“盗亦有道”呢,你用什么标准来制定德律?雷锋的标准?焦裕禄的标准?

开栏的例子中,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无论在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允许随意去杀害一个“坏人”,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任何一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否则的话,如果“贪官”就可以随便杀全家,那么贪污多少钱可以杀?贪污一分钱能不能杀?而且是杀贪官一家,其孩子何辜?这种行为根本就没有什么道德可言,如何值得楼主赞赏?

老兄佩服!有这观点还没封,牛!
我觉得应该给政府规定些限制来保护公民的权利。毕竟老百姓无权无势,就是想兴风作浪也没那本事。政府手握大权,应该多加限制才可以避免权力失控。
  2006-12-1 1:56:13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富丽丰达

头衔: 小试牛刀
积分: 100
91
发帖心情 有法律也不能改变什么,我们从来都忽略了一个基本问题,那就是这个法律他要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谁是相关的法律体系下最大的受益者 ?

如果只是负责制定法律的官僚阶层,那该部分法律对民众呼吁的社会秩序没有什么积极和具体的作用。

法律保护的应该是民主\民权\民生,然而不容乐观的现实是法理上被保护和服务的本体却从来没有直接的权利。

有法必依之类的口号形同放屁
  2006-12-8 15:41:05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海底的火

头衔: 崭露头角
积分: 210
92
发帖心情 我不想讨论是与非,我只是觉得,中国做为一个礼仪之邦,如果真的需要用法律的形式来约束人们的道德,那对与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是一种亵渎,令人悲哀!
  2006-12-8 21:50:20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hslpxq

头衔: 默默无闻
积分: 0
93
发帖心情 德只是一种自律体系,当一个社会不能自律,就是法律也^^^^^^

  2006-12-10 14:39:23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dingbaohua

头衔: 小试牛刀
积分: 100
94
发帖心情 强烈主张制定道德法以遏制社会道德的滑落。
目前社会问题很多 尤其是贪官奸商还有纨绔子弟。建议制定以此为基础的道德标准。对有害于社会公正的人事,坚决刹之,达到社会公平的目的。
但是对于思想犯罪,还是应该包容的 在道德法里面应该在这方面宽容 因为有些我们现在认为是错的,将来也许是对的 所以我们要有这种准备

  2006-12-10 16:24:15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确实是萝卜

头衔: 崭露头角
积分: 653
95
发帖心情 道德始终不是强制的,写成律的就只能叫法律了~~
  2006-12-10 19:58:49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xuwenbo82

头衔: 辩论大师
积分: 19650
98
发帖心情 用法律来规范道德是不现实的,历史也证明是不可行的。

道德的发展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法律的滞后性决定了不可行。

而用宗族管理的方式,这无法保证权利的公正合理。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2006-12-16 12:50:47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7331710cmm

头衔: 默默无闻
积分: 0
99
发帖心情 我们中国先完善法制再把法律落到实处才是真的
看看相同案件多个处理结果......
  2006-12-17 23:40:20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rigo

头衔: 默默无闻
积分: 0
100
发帖心情 德律,难道一帮人要整套封建制度。对释法过程构成挑战哦。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2006-12-24 15:40:00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ktb555

头衔: 小试牛刀
积分: 150
101
发帖心情 这个问题好严肃啊制定德律,应该适当的制定一些啊
  2006-12-25 3:37:27
赞成 0 反对 0 被引用次数 0 引用此观点 辩论记录
删除 加工分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末页]
当前心情:
发帖用户:
标题: *最长24字
原创声明: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观点声明: 第三方 正方观点 反方观点
 
字数
小提示:
  • 点击发表按钮,发言内容会自动保存到粘贴板中,如出现发帖异常可直接在内容输入框中右键粘贴,或者按“Ctrl+V”显示您的帖子内容。
  • 发帖请遵守论坛各版版规,切勿涉及敏感政治、色情内容。
  • 发言请勿人身攻击,做一个文明中国人。
  • 所有商业、盈利性发言请联络本站广告联系人获得许可。
  • 积分分配 编辑辩论 删除辩论